“智慧团建”系统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引

各工作单位:
       11月30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功能已重新上线,现将《“智慧团建”系统团(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引》发给大家,并提醒大家三点注意事项。
       1.按照团中央工作部署,各级团(总)支部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对标定级”工作。12月31日24点,“智慧团建”系统将根据各团(总)支部的数据,对全省未完成对标定级的团(总)支部自动进行评定,并直接生成最终“对标定级”结果,请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工作;
       2.开展流程和系统功能同去年基本一致。如:上级团组织可对直接下级代评;被上级认定为“软弱涣散”的团组织,需在完成整顿后重新评分定级。
       3.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的结果将对次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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