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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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理工学院第六届学生“莞工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团组织:

2012年以来,校团委已举办五届学生“莞工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坚持“知行合一,立德树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奋斗、追求卓越”的莞工精神,大力倡导学习莞工之星、崇尚莞工之星、争当莞工之星,有力挖掘莞工的青年榜样,传播青春榜样故事,促进了莞工青年思想觉悟、道德水准、专业素养的提高。根据校团委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第六届“莞工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建团100周年这条主线,大力培育和践行“爱国奋斗、追求卓越”莞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事件,选树一批事迹突出、青年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莞工之星,广泛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引导青年争做莞工精神的践行者、道德风尚的维护者、科技创新的先行者、美好未来的创造者,为加快推动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再深化、再突破提供强大的青春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推选标准

(一)参选条件

坚持面向基层,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具体条件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全体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评选人应均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道、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原则上个人不少于20小时,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在校期间没有违纪,没有受过处分,无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的现象,严格遵守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5.曾获得往届学生“莞工之星”的个人和团体(包括衍生团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具体要求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莞工之星”分为自强之星、学术之星、文体之星、志愿之星、团队之星5个类别,通过评选产生6名“莞工之星”和6名“莞工之星”提名奖(其中,学术之星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各设1名)。推选标准如下:

1.自强之星: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遵守社会公德,诚信为本,言而有信,在校园里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百折不挠,自强自立,身处逆境却拼搏向上。

2.学术之星:勤奋学习、积极思考、刻苦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学术前沿研究,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学术研究、学科竞赛以及创新性学习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3.文体之星:专业能力与文体特长兼顾,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营造校园文化和谐氛围,开展校园文化精品活动中有突出贡献,在学生群体中有较强感染力。

4.志愿之星:勇于于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志愿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种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活动,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出色,特别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两年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200小时以上。

5.团队之星:团队人数2-6人,注重团队自身建设,具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团队成员学业成绩优秀、专业能力突出,在团队文化建设、工作开展等方面有创新,在青年团员中有很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推选规则

通过广大学生“自己评,评自己”的方式,评选必须坚持广泛性、民主性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一)组织推荐:即日起至3月13日。“莞工之星”推荐人选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产生。

1.学院推荐。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向校团委推荐学生“莞工之星”人选。其中,自强之星、文体之星、志愿之星、团队之星各团组织可推荐不超过2名(个)候选人(团队)参选(含研究生);学术之星各团组织可分别推荐本科阶段候选人不超过2名,研究生阶段候选人不超过2名参选。

2.学生自荐。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团体)均可自行申报参加活动。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负责对单位自荐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推荐”或“不推荐”的审核意见,学校评选小组将参考各单位推荐意见,评选出事迹突出者作为自荐人选。

(二)资格审查:3月14日至3月20日。结合教务处、学生处等工作部门意见,由校团委对推荐人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院互评:3月21日至3月28日。各学院对本学院以外的候选人(团队)进行互评,每个学院分别评选出每个莞工之星候选人(团队)得分最高的前5名,根据综合得分,初选出30名(个)候选人(团队)。

(四)网络评选、现场评议:4月1日至15日。30名(个)候选人(团队)接受校内网络评选。通过校内外各公共平台对候选人进行公示,由全校学生以自由参与、公开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网络评选,网络评选结果占总评分40%。期间,30名(个)候选人(团队)进行现场展示,学校评选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现场评选结果占总评分60%。最终选出6名“莞工之星”和6名“莞工之星”提名奖。现场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4月16日至4月20日。拟获奖名单在全校公示5天。

(六)表彰:五四前后,将在建团100周年暨纪念五四运动103周年大会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四、奖励表彰

1.通过学校多方媒介广泛宣传报道“莞工之星”突出事迹及优秀精神,讲好青春榜样故事。

2.“莞工之星”和“莞工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均可获校级荣誉证书。

3.“莞工之星”中,自强之星、学术之星、文体之星、志愿之星每人可获奖金5000元,提名奖每人获可获奖金3000元;团队之星全队总获得奖金8000元,提名奖全队总获得奖金5000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学生“莞工之星”评选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色化实施“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校内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稳妥有序地安排好各项工作。

2、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院系、学生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荐优秀代表参加评比;要加强宣传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发动同学们关注参与本届评选活动。

3、树立榜样,标杆引领。要通过评选,挖掘身边的优秀人物,加强对青年团员的引领作用;同时,要积极发挥榜样人物的作用,通过参加论坛、交流等方式,推动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志愿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建设。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推荐工作,需报送申报表、个人免冠一寸照片及与个人事迹相关的工作学习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请于3月10日18:00前将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Excel版和盖章扫描版)和评选申请表(盖章扫描版)报送到校团委工作邮箱tw@dgut.edu.cn,并通知推荐人选将相关材料上传至“莞工之星”申报系统,纸质版待上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学生中心A314)。


联 系 人:陈泳源、杨子慧

联系电话:22861059

工作邮箱:tw@dgut.edu.cn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莞工之星”(个人)评选申请表

  2.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莞工之星”(团体)评选申请表

  3.东莞理工学院学生“莞工之星”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东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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