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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东莞理工学院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级团学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增进“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特色化实施“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凝心聚力推进学校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校团委决定于2022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1-2022学年度东莞理工学院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先进集体包括:红旗团委(团总支)、红旗团支部和红旗学生会。

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团支部书记和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

二、评选工作组织架构

校团委成立2021-2022学年度团学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评优工作、出台评优文件、设置考核细则、审定评优结果、仲裁有关争议问题等。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劳丹

副组长:柳卓君

成员:杨帆、陈泳源、刘红艳、范晖帆、杨子慧、余星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组织宣传部。两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为:团组织评优专项工作小组,叶润添任组长;学生会评优专项工作小组,李沅泰任组长,包括核准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提交名单,资格审查,提出初审意见,组织先进集体的综合测评、反馈评优中出现的问题、咨询解答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红旗团委(团总支)

参评资格: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良好,2021年团员教育评议率原则上达100%,团员年度注册率不低于9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率达100%;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青年大学习”平均学习率不低于70%;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2年4月);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2021年团员编号使用率不低于100%;2021年度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中综合评价等次获得好或较好。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团员教育管理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深入推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团组织三年行动“命脉工程”,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在上学年青年大学习中获得学习先进团组织的优先考虑。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在广东“青年之声”“i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品牌建设好。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形成品牌,特色鲜明。

(二)红旗团支部

参评资格:2021年团支部“两制”完成率(团员教育评议率、团员年度注册率、团干部年度注册率)为100%;团支部团员团费缴纳率为100%;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85%);2021党史学习教育录入原则上达100%;2021年对标定级为五星级;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青年大学习”平均学习率不低于70%。

参评条件:

1.  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推动青年大学习开展,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委配备齐整,班团一体化落实到位,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团员教育管理和联系服务到位,落实全团大抓基层、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广东“i志愿”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作用发挥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

(三)红旗学生会

1.思想政治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高校学生会意识形态工作,勇于站在时代潮头,敢于承担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经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批复同意,定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在同级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优秀学生会应明确职能定位,改革运行机制,精简组织机构,认真落实“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重视学生骨干的管理和培训,学年内至少集中举办1期学生会骨干培训班,效果良好。

3.服务同学精准有效。牢记服务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面向全体同学开展工作,推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体艺术活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依章依规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经全国学联秘书处或省学联秘书处核准、同级党委审定,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坚持从严治会,接受同级团组织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贯彻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工作人员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5.深化改革扎实有序。稳妥有序推动学生会深化改革,高质量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在2021年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分类评估调研中,通过评估(院级13项指标中总达标率大于90%)。

6.紧密围绕学校团学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形成品牌,特色凸显。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会。

8.截至2021年3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四)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资格:东莞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1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0年、2021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积极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原则上本年度无挂科(重修通过即可),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同等条件下,被输送参各级团校培训顺利结业并获优秀的学员优先考虑,未能结业的不予考虑。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业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原则上本年度无挂科科目(重修过也可)。

(五)优秀学生骨干

参评资格:符合优秀学生团员的参评资格和条件;在校内各级团学组织担任现职一学年或以上,或累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

参评条件:

1.热爱共青团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有团队精神,能出色完成团组织交办的任 务,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2.同等条件下,被输送参各级团校培训顺利结业并获优秀的学员优先考虑,未能结业的不予考虑。

(六)优秀团支部书记

参评资格:现任班级团支部书记,截至 2022 年 4 月 1 日,担任团支部书记一学期或以上;学生个人符合优秀学生团员的参评资格和条件,本人所任职的团支部符合红旗团支部的参评条件。

参评条件:

1.思想引领好。坚持以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为主业,大力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工作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2.队伍建设好。严格落实班团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按期换届制度,工作制度健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各项工作程序正规。同等条件下,所任职团支部获得学习先锋支部或学习模范支部的团支部书记给予优先考虑。

3.活动开展好。本人任职的团支部所有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在“i志愿”平台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七)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

参评资格:我校教职工,在我校教学机构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截至2022年4月1日);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所任职的团组织符合红旗团委(团工委、团总支)的评选条件。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申报名额

1.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基础数据和2022年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初步名额分配,各推荐单位请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表(见附件 1)进行推报。

2.各团委(团总支)可分别推荐一个符合条件的团委(总支)、院学生会、团支部参加红旗团委(团总支)、红旗学生会和红旗团支部评选。

3.推荐单位有义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候选人(单位)资格进行把关,如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校团委将直接取消该评选名额,不再另行补报。

五、推进步骤

4 月10日前,各推荐单位根据申报名额(附件1)提交团学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申报汇总表、及各类优秀个人申报表

4 月11日—4月17日,资格审查;

4月17日前,开展优秀集体评审会,具体方案将通过专项工作小组另行下发。

4 月18日—4月22日,对评选结果统一公示;

4月底5月初,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各地各单位要把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作为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领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推荐。

(二)广泛参与,公正公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在推荐集体和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公示。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设立研究生的申报单位,应兼顾研究生的评优申报。

请申报单位、个人严格按照评选申报相关说明(附件10)填报材料,各推报单位请务必于4月10日20:00前报送汇总表和各项申报表至工作邮箱,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陈泳源、杨子慧,电话:0769-22861059

团组织评优专项工作小组:叶润添,电话:13509804431

学生会评优专项工作小组:李沅泰,电话:19150192970,

工作邮箱:dgutxtwzzb@126.com


附件:

1.申报名额分配表(2021-2022)

2.2021-2022学年度团组织评优申报汇总表

3.2021-2022 学年度“红旗团委(团总支)”申报表

4.2021-2022 学年度“红旗学生会”申报表

5.2021-2022 学年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6.2021-2022 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7.2021-2022 学年度“优秀学生骨干”申报表

8.2021-2022 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9.2021-2022 学年度“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申报表

10.评选申报相关说明


共青团东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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