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用于指导校内各级团组织、毕业生团员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规范开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工作对象
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2024年毕业的所有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和预备党员);尚未转出的往届毕业生团员也可以发起转接。
二、转接平台
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注意与其他省份的网上“智慧团建”系统区分)
团员个人账户:通过微信公众号“12355青年之声”进入
团支部账号:1.通过电脑网页端“广东智慧团建”登录团支部账号,2.团支书(需是运营者)通过企业微信或微信企业号“广东共青团”(头像是一个团徽,不是公众号)登录审核。
学院团委账号:建议使用网页端审核转接申请
三、转接流程
(一)毕业生团员转接前需完成的事项
1.完成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与注册
未完成教育评议与注册的团员,需要联系团支部先对其进行教育评议,团员收到评议结果后,点击确认,完成年度注册。
2.缴清所有欠交团费
3.修改收入,待团支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发起转接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按实际情况修改收入。
(2)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无需修改。
(3)未就业的毕业生团员,在收入一栏选择“下岗、失业、待业”一项。
4. 对照转接原则,根据自身转接类型准备身份证、三方协议、居住证、工作证等证明材料。
(二)修改资料、转接与审核流程
1.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修改收入、政治面貌、绑定手机号等信息;
2.所在团支部审核资料修改;
3.团员或所在团支部按照转接规范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建议在发起转接时不要修改信息,以免降低转接率)
4.所在团支部审核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5.所在学院团组织审核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6.转入团支部审核;
四、转接原则
为方便团员参与组织生活,团员应按照就近原则,将组织关系转入近期内经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地点。
1. 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且工作单位已在智慧团建系统建立团组织,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原因: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
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实习协议/入职证明/在职证明
2. 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但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村(社区)团组织。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也属于此类。
“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原因: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
准备材料:(1)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实习协议/入职证明/在职证明(2)公司地址截图
3. 转至居住地的村(社区)团组织
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毕业后本人实际常住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团组织。
“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原因:毕业生未就业
准备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所在地居住证/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地址是居住地)/户口本(户籍地和居住地一致时,提供户主页及本人页)
4. 转至户籍地的村(社区)团组织
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至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1)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
“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原因:毕业生出国(因私出国/境)
准备材料:保留团籍申请书、组织同意保留团籍的决定(2)未就业的毕业生居住地与户籍地一致的;
“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原因:毕业生未就业
准备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所在地居住证/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地址是居住地)/户口本(户籍地和居住地一致时,提供户主页及本人页)
(3)未就业,因各种不可抗因素确实无法转往实际居住地团组织的。
“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原因:毕业生未就业
准备材料:户口本,提供户主页及本人页
5. 转入新学校团组织
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原则上应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团组织。
“智慧团建”系统转出接原因:毕业生升学
准备材料:录取通知/学生证/在校生证明
6. 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
参军入伍或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团员,应与工作单位沟通,线上与线下同步办理转接。即需将团组织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部分金融企业等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的团员,线下开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提取团籍;线上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需先选择“转至广东省内的团支部”,组织ID:15606145),“临时中转团组织”的申请由团省委负责终审。
(1)参军入伍;
“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原因:毕业生入伍
准备材料:入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2)涉密单位工作。
“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原因: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
准备材料: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实习证明/入职证明/在职证明
五、明确各方责任
1. 毕业生团员
(1)团员本人应根据毕业后去向,及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更新基本信息;
(2)交清所有欠交团费、完成年度团籍注册后,在转出方团组织的指导下发起转接申请,如实上传转接佐证信息材料,团员尚未毕业前不得随意发起转接;
(3)主动配合团组织开展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联系转入方团组织,沟通转接事宜,办理线下组织关系转接和档案转递手续,防止档案遗失;
(4)团员将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团支部后应与街道、社区及时沟通,根据需要填写《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5)转接后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2. 学院团委、毕业生所在团支部
(1)及时将年度学社衔接规定告知每一名毕业生团员;
(2)在团员毕业前摸清团员去向,指导毕业生团员按照转接原则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3)帮助团员协调解决在转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跟踪做好对已发起组织关系转接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后续工作。
3. 校团委
(1)及时掌握本校学社衔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2)指导各级团组织及时有效地开展学社衔接,解决相关业务问题;
(3)帮助毕业生团员协调解决学社衔接工作中跨区域的问题。
六、主要问题
1. 毕业生团员线上转接流程相关的问题
(1)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到“转入团支部审核”后,转入团支部应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核,超过30个自然日后将会自动审核通过;流程到“转入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后,转入团支部上级应于72小时内完成审核,超过72小时后将会自动审核通过,无法再次退回。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被退回后,可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关系转接记录”页面发起申诉,团员发起申诉后,可在微信团员端查看申诉进度,并自行撤回。同时,转入团支部也可以审核申诉内容。如果转入团支部通过申诉,团员则直接完成转入;如果转入团支部退回申诉,则流转到转入方和转出方最近一级的共同上级团组织审核。转入团支部有15个自然日时间来审核申诉,超过15天后,系统将会自动通过。
2. 毕业生团员低龄入团的问题
2018年12月31日前入团,且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的,应将入团年龄重新认定为13周岁以上后发起转接;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后入团,且入团年龄不满14周岁的,应将入团年龄重新认定为14周岁以上,并填写《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后发起转接。
(1)对于修改后入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的团员,《重新认定入团时间证明》下发后修改入团时间,方可发起转接。
(2)对于修改前入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修改后时间变为2017年1月1日的团员,需要补充编号,暂不认定,待团中央统一分配编号后再进行团员身份认定。
3. 毕业生团员转接到广东省外,属于跨系统转接
申请转至“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的,该申请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团员转出到广东省系统外,需申请开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可有效提高转接成功率。
4. 毕业生团员失联核查和除名处理
在处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对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团组织联系、不履行团员义务的团员,根据《关于做好失联团员核查认定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9〕17号)规定程序每月核查并认真填写核查认定表与登记名册,上报为失联团员。
5.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转接工作
根据全团工作安排,7月31日前,学校领域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80%;9月30日前,各地各单位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整体不低于 90%;10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实现应转尽转。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已纳入年度“基层团组织述职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的重要评价指标,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接工作。
七、组织关系介绍信
如需开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毕业生团员缴清团费后,提供相关资料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开具提示单》(附件1),由校团委统一开具。
八、纸质团员档案
原则上,团员档案纳入学籍档案进行管理,随学籍档案转移。毕业生团员的纸质团籍档案由校团委统一整理后放入学籍档案,转交学生处,根据毕业生去向进行转移。
如有特殊情况,转入单位要求毕业生单独提供纸质团籍档案的,则在7月10日之前,由毕业生团员本人缴清团费后,向校团委提出申请,提交毕业生提取个人档案申请单(附件2),校团委核实后将从学籍档案中取出团籍,并通知毕业生领取。毕业生取到个人团籍后需及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附件:
1.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开具提示单
2.毕业生提取个人档案申请单
3.出国出境毕业生团组织关系保留申请书
4.组织关系转出详细操作步骤
5.2024年东莞理工学院毕业生转接时间推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