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凝心聚力推进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 建设,进一步推动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学干部深入开 展创新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团员学生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积极投 身“四个全面”伟大实践,激发广大团员学生知行合一、立 德树人,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努力成长为高素质 应用型创新人才。经研究,校团委决定于 2018 年“五四”期间 集中表彰 2017 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具体通 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先进集体包括:“红旗团总支”“红旗学生会” “先进志愿服务站”和“红旗团支部”。
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团总支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志愿者”。
二、评比工作架构
校团委成立2017年度团学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评优工作、出台评优文件、设置考核细则、审定评优结果、仲裁有关争议问题等。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金和
副组长:杨帆、张钢
成 员:陈少典、叶琦玮、安晋、杨子慧、吴树鸿、张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C栋一楼),主任由张钢兼任。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为:团组织评优专项工作小组,吴树鸿兼任组长,丁维聪任副组长;学生会评优专项工作小组,张焯兼任组长,陆少雄、梁创豪任副组长;志愿服务评优专项工作小组,庄伟琪任组长。主要负责专项评优初审环节,包括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提交名单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组织先进集体的综合测评、组织协调评审会、反馈评优中出现的问题、咨询解答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申报条件
1.“红旗团总支”的申报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总支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校内具有较好影响。
(5)班子建设好。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增加组织活力。在学校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引导本院青年团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团日活动,使基层团支部充满活力与创造力。
(7)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建设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8)紧密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形成品牌,特色鲜明。
(9)团内民主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听取团员意见建议。
(10)重视团干部的选拔、管理和培训,积极输送团学干部参加校级团校培训,本学院学员结业率≧80%。
2.“红旗学生会”的申报条件
(1)班子健全,思想政治素质高,按期换届;队伍团结,富有创新精神,受到学生的拥护,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团总支工作协调有效。
(2)紧密围绕学校团学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形成品牌,特色凸显。
(3)重视干部的选拔、管理和培训,学年内至少集中举办1期学生会干部培训班,效果良好。
(4)积极配合和支持校学生会工作,并形成良性互动。
3.“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条件
(1)支委成员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团内知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支部内团员青年组织观念强,精神面貌好,参与组织生活热情高涨,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促进良好班风建设。
(3)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工作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本年度至少开展2次团日活动,获得省级资助的支部优先考虑;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4)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组织支部委员会,做好民主评议,积极听取团员意见建议。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5)支部团员青年学习总体水平高;支部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示范作用;支部团员青年本学年未受任何处分,参与校级团校班的支部团员结业率达100%。
4.“先进志愿服务站”的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和文化,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运作有序,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2)紧密团结和凝聚志愿者,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已形成自身品牌。
(3)积极配合学校志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并形成良性互动。
(4)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60%以上。
(二)优秀个人的申报条件
1.“优秀团总支书记”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
(2)熟悉业务,勇于创新,能够遵循青年工作规律,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拓展团工作新途径、新领域,有效提高团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所在团总支的各项工作在学校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个别品牌工作在全省有一定影响。
(3)主动学习和掌握青年工作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学习与生活情况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4)群众基础好,在本单位受到领导和老师的好评,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5)所在团总支本年度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2.“优秀团干部”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必须是现任团干部。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坚持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积极参与团的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在校内各级团组织担任干部一学年或以上。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干部,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
(8)保持团员先进性,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9)学习成绩良好,任现职以来无必修课重修科目,曾获学院或以上级别表彰、奖励,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3.“优秀学生会干部”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必须是现任学生会干部。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3)积极参加团学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
(4)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竭诚服务青年学生,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在校内各级学生会组织担任干部一学年或以上。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干部,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
(8)学习成绩良好,任现职以来无必修课重修科目,曾获学院或以上级别表彰或奖励的优先考虑,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4.“优秀团支部书记”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必须是现任团支部书记。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
(3)业务熟悉,责任心强,认真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团员参与热情高;本支部的工作计划详尽,落实到位,注意总结经验,规范制度,凸显特色。
(4)所在支部在主题团日活动中曾获得“优胜奖”或以上奖项的优先考虑。
(5)所在支部的支部建设工作成绩突出。
(6)担任团支部书记一学期或以上。
(7)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8)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干部,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
(9)学习成绩良好,任现职以来无必修课重修科目,曾获校级或以上表彰、奖励,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10)在“优秀团干部”中遴选合符条件者择优申报。
5.“优秀团员”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积极服从配合校团委工作安排,参加团学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表现突出。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学习、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8)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团员,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
(9)中共正式党员不能参评,且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必修课重修科目,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6.“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必须是现任相关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干部。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公益事业。
(4)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为我校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至今服务时间累计达50小时及以上。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对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做出较大贡献。
(6)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干部,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
(7)在“中心—站—队”三级志愿服务组织中担任干部一学年或以上,曾获院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学习成绩良好,任现职以来无必修课重修科目,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7.“优秀志愿者”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公益事业。
(3)是我校注册志愿者。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至今服务时间累计达30小时及以上。
(5)无必修课重修科目,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四、评选、申报办法及推进步骤
(一)先进集体的申报、评比办法
1.红旗团总支:申报“红旗团总支”的单位,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撰写2500字以内申报材料,并填写自评量化考核评分表(包括图文材料、文件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21日(星期六)报校团委,同时准备介绍组织工作情况的PPT材料(不超过5分钟),以备在评选会议时进行汇报。各学院团总支需准备2017年度本团总支工作总结及成果展示ppt(或微视频)制作演讲材料,要求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突出展示富有学院特色的活动及其活动成果。展示媒介不限,不超过5分钟。
关于“红旗团总支”评比具体安排,统一由红旗团总支评优专项工作小组下发通知至各学院团总支。
2.红旗学生会:申报“红旗学生会”的单位,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撰写2500字以内申报材料,并填写自评量化考核评分表(包括图文材料、文件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22日(星期日)报学生会,同时准备介绍组织工作情况的PPT材料(不超过5分钟),以备在评选会议时进行汇报。 2017年“红旗学生会”评比主要从参评材料、学院主席互评,学院学生会核实检查,突击检查,校团委老师终审五个部分进行评比,量化测评相关表格另行下发。
关于“红旗学生会”评比具体安排,统一由红旗学生会评优专项工作小组下发通知至各学院学生会。
3.先进志愿服务站: 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撰写2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并填写自评量化考核评分表(附相关电子版材料、图片、证明)打印版于4月15日(星期日)前报校志愿服务中心,同时准备介绍组织工作情况的PPT材料(时长不超过8分钟),以备在评选会议时进行汇报。材料和PPT电子版一并上交至校志愿服务中心。
关于“先进志愿服务站”评比具体安排,统一由先进志愿服务站评优专项工作小组下发通知至各学院服务站。
4.红旗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学院团总支组织实施,推选程序自定。学院团总支按申报名额(见附件4)确定推优团支部,填写《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打印版于4月21日(星期六)报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一并上交,逾期不予补评。
(二)优秀个人的评选办法
相关单位需按分配的申报名额(见附件6)确定申报人选,填写《优秀个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4),申报优秀个人需填写申报表(见附件7-13),打印版于4月21日(星期六)报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一并上交。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的,不另补充申报名额。
(三)推进步骤
4月7日(星期六),下发先进志愿服务站评比通知;
4月12日(星期三),下发“关于申报2017年度东莞理工学院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红旗学生会”评比通知;
4月15日(星期日),上交“先进志愿服务站”评比申报表、申报材料;
4月19日(星期四),召开“先进志愿服务站”评比大会;
4月21日(星期五)上交“红旗团总支”目标考核材料(含PPT)、团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附件5)、优秀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7)、“优秀团总支书记”申报表(附件8)(电子版、纸质版);
4月22日(星期五),上交“红旗学生会”参评材料;
4月26日(星期四),开展“红旗学生会”主席演讲(互评);开展“红旗团总支”工作交流会议;
4月底,全体申报和评比结果统一公示三天;
5月初召开表彰大会;
5月4日—5月31日宣传优秀典型(通过广播、网站、宣传栏、报纸等途径)。
(如具体时间有所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地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楷模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组织、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2.严格审核,按章申报。推荐上报的人选要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推荐的集体和人选要兼顾各级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拓宽视野,广开渠道,综合考虑各级组织中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务必确保推荐质量。
3.挖掘楷模,树立典型。要把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加强团学队伍、团学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作为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通过推荐评选,挖掘楷模,表彰先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团委联系人:张钢、叶琦玮,电话:0769-22861059
团委学生联系人:吴树鸿,电话:13414257665
丁维聪,电话:15626895851
工作邮箱:dgutxtwzzb@126.com
附件:
1.团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名额分配表
2.优秀个人申报名额分配表
3.团学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汇总表
4.优秀个人申报汇总表
5.“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6.“红旗学生会”申报表
7.“先进志愿服务站”申报表
8.“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9.“优秀团总支书记”申报表
10 .“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11. “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12. “优秀团员”申报表
13. “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
14. “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15. “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共青团东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