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迎接祖国七十华诞,特色化实施“灯塔工程 ——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凝心聚力推进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为纪念五四运动 100 周年,鼓励广大共 青团员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激发广大共青团员 知行合一,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引导广大团员牢固建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积极投身“四个全面” 伟大实践。进一步推动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学干部深入开展创新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校团委决定于 2019 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 2018 年度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先进集体包括:“红旗团总支”“红旗学生会”“红旗团支部” 和“先进志愿服务站”。
优秀个人包括:“优秀团总支书记”“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志愿者”。
二、评比工作架构
校团委成立 2018 年度团学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评优工作、出台评优文件、设置考核细则、审定评优结果、 仲裁有关争议问题等。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金和
副组长:劳丹
成员:杨帆、张钢、叶琦玮、杨子慧、范晖帆、陈海丹、李俊、 梁创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 校团委(学生中心 A314),主任由劳丹兼任,副主任由杨帆、 张钢、叶琦玮兼任。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为:团组织评优专项工作小组,李俊兼任组长,罗侃芯任副组长;学生会评优专项工作小组,梁创豪兼任组长,黄思若任副组长;志愿服务评优专项工作小组,姜明晨任组长。主要负责专项评优初审环节,包括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提交名单审核,提出初 审意见,组织先进集体的综合测评、组织协调评审会、反馈 评优中出现的问题、咨询解答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申报条件
1.“红旗团总支”的申报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 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 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 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 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 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广东“青年之声”、“i 志愿”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频率高、质量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 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 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31 日)。
(6)紧密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开展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化艺术、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形成品牌,特色鲜明。
(7)积极配合校团委的相关工作,按时出席工作会议, 相关工作能做到精细化并按时上交。
(8)重视团干部的选拔、管理和培训,积极输送团学干部参加校级团校培训,本学院学员结业率≧80%。
(9)重视“青年之声”工作。积极推广宣传“青年之声”; 在广东“青年之声”平台开展青年服务。各学院注册人数不少于学院 2018 级学生总人数 50%;青年之家需进行线下活动; 做到在平台报送问题,切实解决青年实际问题。
2.“红旗学生会”的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 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 青年运动时代主题,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青年 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拓宽网上工作阵地、 搭建网上工作平台,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促进学生会组织工 作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网上舆论 引导,加强学生会组织与青年学生的联系与互动。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建立“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坚持和完 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定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精简 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 的原则,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 设置;优化学生组织体系,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 级联动的工作格局;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建 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学生干部退 出机制,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
(3)扎实服务同学成长发展。深化联系服务内涵,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上。密切关注同学 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的现实需要,主动为他们的知识教育、 素质养成、心理健康、就业创业等提供帮助,积极引导广大 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新服务的方式 和载体,密切结合学生思想观念、行为特点和接受习惯,广 泛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注重联 系服务和教育引导的有机结合,关注同学的需求、回应同学 的关切,做好思想引领、情感交流等工作,引导同学树立正 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积极代表维护学生权益。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 护机制,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在校团委指导下,完善 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机制、积极成立权益工作机构,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日常调研 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 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同级党政部门, 并及时跟进、切实解决有关问题,搭建学生与同级党政部门面对面沟通的渠道,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 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代表和合理有 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
(5)积极参加或承办省、市级团委和各级学联主办的 各项活动,如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和科技学术节、 “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 育专项资金立项项目、广东青年大学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灯塔学习会”、寻找“最美南粤 少年”活动、“挑战杯—彩虹人生”广东职业院校创新创效创业 大赛、粤港澳大湾区中学生模拟联合国大会等系列品牌活动。
(6)班子健全,思想政治素质高,按期换届;队伍团结,富有创新精神,受到学生的拥护,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 作用;与团总支工作协调有效。
(7)紧密围绕学校团学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开展思想教 育、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形成品牌,特色凸显。积极配合和支持校学生会工作,并形成良性互动。
(8)重视干部的选拔、管理和培训,学年内至少集中举办 1 期学生会干部培训班,效果良好。
3.“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完备,团支书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 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团员在“i 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 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工作开展有计划、 有落实、有总结;本年度至少开展 2 次团日活动,获得省级资助的支部优先考虑;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5)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组织支部委员会,做好民主评议,积极听取团员意见建议。严格执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6)支部团员青年学习总体水平高;支部工作有亮点、 有特色,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示范作用;支部团员青年本学年未受任何处分,参与校级团校班的支部团员结业率达 100%。
(7)“智慧团建”系统工作到位。及时审核团员申报业务; 团员信息录入准确无误;团支部团员报到情况与实际相符,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团组织团员不存在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31 日)。
4.“先进志愿服务站”的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理念和文化,组织机构完善, 管理规范,运作有序,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2)紧密团结和凝聚志愿者,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已形成自身品牌。
(3)积极配合学校志愿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并形成良性互动。
(4)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 70%以上且持证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 20%以上。
(二)优秀个人的申报条件
1.“优秀团总支书记”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
(2)工作开拓创新,在基础团务、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能够遵循青年工作规律,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拓展团工作新途径、新领域, 有效提高团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所在团总支的各项工作在学校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3)主动学习和掌握青年工作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学习与生活情况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 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4)群众基础好,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5)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 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 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31 日)
(7)所在团总支本年度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2.“优秀团干部”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 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 2018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 2018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团龄已满 1 年,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 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 方针、政策。
(7)现职团干部,在校内各级团组织担任干部一学年或以上。
(8)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干部,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优先考虑;
(9)学习成绩良好,任现职以来无必修课重修科目,曾获学院或以上级别表彰、奖励,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10)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校内承认实践活动至少一次。
(11)模范作用突出。成绩优秀,尊敬师长,关心同学,集体荣誉感强,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优秀学生会干部”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恪守学生本分,有健康向上的文体爱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牢记本会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工作能力过硬,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在工作岗位上勤奋踏实、认真履责,有效推动学生组织或社团建设并取得学校师生认 可的突出成绩。 (5)在“i 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若为共青团员,则要求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报到。
(6)现任学生干部。在校内各级学生会组织担任干部一学年或以上。
(7)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干部,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优先考虑。
(8)学习成绩良好,任现职以来无必修课重修科目,优先考虑获学院或以上级别表彰或奖励的同学。上一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身心健康。 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校内承认实践活动至少一次。
4.“优秀团支部书记”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 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 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 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 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 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 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 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 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2018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模范执行团中央六条规定。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 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现任团支部书记,担任团支部书记一学期或以上。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 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7)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干部,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优先考虑。
(8)学习成绩良好,任现职以来无必修课重修科目, 曾获校级或以上表彰、奖励,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9)本人任职的团支部不存在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 间:2019 年 3 月 31 日)。督促本人任职的团支部成员按规 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及时审核智慧团建申报业 务。
5.“优秀团员”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 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 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 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 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 2018 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团龄已满 1 年, 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 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 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 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 务。
(5)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团员,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优先考虑;
(6)中共正式党员不能参评,且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必修课重修科目,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6.“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必须是现任相关志愿服务组织学生干部,在校内各级志愿服务组织担任干部一学年或以上。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公益事业。
(4)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为我校注册志愿者,且持有注册志愿者证,志愿服务时长达 100 小时及以上。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好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对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做出较大贡献。
(6)被输送参加校级团校培训的干部,积极完成团校培训并能结业者。
(7)曾获院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学习成绩良好,任现职以来无必修课重修科目,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7.“优秀志愿者”表彰人选的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秉承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热心公益 事业。
(3)是我校注册志愿者,且持志愿者证。积极参加志 愿服务,至今服务时间累计达 50 小时以上。
(4)无违反校规校纪问题。
四、申报名额
1.校团委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数据和 2018 年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初步名额分配,各团学组织按照分配名额表 (见附件 1、2)进行推报即可。
2.请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候选人(单位)资格进行把关,如上报不符合条件,校团委将直接取消该评选名额,不再另行补报。
五、推进步骤
4 月 5 日,下发关于申报 2018 年度东莞理工学院团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4 月 5 日—4 月 17 日,提交团学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申报汇总表、及各类优秀个人申报表;
4 月 18 日—4 月 25 日,开展各项评优工作;
4 月底,全体申报和评比结果统一公示;
5 月 4 日—5 月 31 日宣传优秀典型(通过广播、网站、宣传栏、报纸等途径)。 (如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优中选优。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要充分听 取党组织的意见,同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吸纳团组织和 团员青年的意见。选取优秀代表,推动团学队伍、团学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二)挖掘楷模,树立典型。推荐的候选人(单位)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具有模范先锋作用,引领各单位(个人)积极靠拢,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风气,进一步促进校风、 学风建设。
(三)群众参与,公平公开。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示,在推荐集 体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 一律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统一用普通 A4 纸黑白双面打印。
团委联系人:张钢、叶琦玮(电话:0769-22861059)
团委学生联系人:李俊(电话:15625703235);
罗侃芯(电话:13825724221)
团委基层组织建设中心邮箱:dgutxtwzzb@126.com
附件:
共青团东莞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5 日